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年)〉和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[2021]2号)(以下简称《专业清单》和《基本规范》)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经广泛征求意见,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调研论证,我省决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(专升本)、秘书学(专升本)、思想政治教育(专升本)、环境工程(专升本)、土地资源管理(专升本)、城乡规划(专升本)、工业设计(专升本)、公共事务管理(专科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专科)等9个专业。现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(专升本)等9个专业的考试计划(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《基本规范》的标准和要求,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(专升本)等9个专业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,取得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,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合格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,可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。
二、本次新开考的教育学(专升本)、秘书学(专升本)、思想政治教育(专升本)、环境工程(专升本)、土地资源管理(专升本)、城乡规划(专升本)、工业设计(专升本)、公共事务管理(专科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专科)等9个专业作为应用型专业面向高等学校开考。我们将根据专业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面向社会开考。
三、省招考委确定了各专业主考学校(见附件)。各专业主考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按照省招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教学,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,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命题和考试。非全国统考课程使用专业考试计划指定教材,考试大纲的编写、考试课程的命题与评卷、毕业证书办理等工作,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,主考学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,其中涉及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命题,主考学校要在省统筹与指导下组织实施。涉及实践性环节的培训与考核,按规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。各主考学校要重视新开考专业的规划与发展工作,积极宣传推广,扩大生源,将本校主考的专业打造成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,努力做大做强。
四、上述专业首次考试安排在2023年4月进行。以后每年4、10月循环安排考试课程。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,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届时公布的电子课表。
五、举办上述专业考试的院校,按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命题工作协调费。
附件:
序号 | 专业 代码 | 专业 名称 | 层次 | 主考院校 | 开考 | 首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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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040101 | 教育学 | 专升本 | 内江师范学院 | 面向高校 | 2023年 4月 |
2 | 050107T | 秘书学 | 专升本 | 四川师范大学 | ||
3 | 030503 | 政治思想教育 | 专升本 | 四川师范大学 | ||
4 | 082502 | 环境工程 | 专升本 |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| ||
5 | 120404 | 土地资源管理 | 专升本 | 四川农业大学 | ||
6 | 082802 | 城乡规划 | 专升本 | 四川农业大学 | ||
7 | 080205 | 工业设计 | 专升本 | 成都工业学院 | ||
8 | 690205 | 公共事务管理 | 专科 | 成都工业学院 | ||
9 | 550103 |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| 专科 |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|
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