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图像采集与信息标准,现对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已成功办理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在8月15日上午10:00至16日下午16:00,使用本人准考证号登录“招考资讯网”—“自考服务平台”—“考生报考入口”—“毕业照片上传”,上传照片。
2.在“自学考试报名服务系统”内须上传四张照片:
照片①:毕业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照片(具体要求见附件)
照片②:毕业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(要求:正视镜头,清晰展示面部及证件信息、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)
照片③、④:毕业生本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”正、反面照片(正面为有姓名等个人信息的一面,反面为带有国徽标志及证件有效期的一面,每张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)
3.电子照片格式须严格按照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”(见附件)上传,否则“学信网”无法成功注册。
4.建议考生使用专业设备,并请专业人员拍照。
5.相关问题可咨询市自考办23753333。
2022年8月
附件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
一、基本要求
1.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(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)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。
2.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。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、旋转等变换操作。不得对人像特征(如伤疤、痣、发型等)进行技术处理。
3.图像应对焦准确、层次清晰、色彩真实、无明显畸变。
4.除头像外,不得添加边框、文字、图案等其他内容。
二、拍照要求
1.背景:应均匀无渐变,不得有阴影、其他人或物体。选用浅蓝色背景(参考值RGB<100,197,255>)。
2.人物姿态与表情:坐姿端正,表情自然,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,耳朵对称,左右肩膀平衡,嘴唇自然闭合。
3.眼镜: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,但不得戴有色(含隐形)眼镜,镜框不得遮挡眼睛,眼镜不能有反光。
4.佩饰及遮挡物: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(宗教、医疗和文化需要时,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)。不得佩戴耳环、项链等饰品。头发不得遮挡眉毛、眼睛和耳朵。不宜化妆。
5.衣着: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。避免复杂图案、条纹。
三、照明光线
1.照明光线均匀,脸部曝光均匀,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、光斑,无红眼。
2.建议配置光源两只(色温5500K-5600K),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,角度为左右各45度,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,距离被拍摄人1.5米-2米。
四、电子图像文件
1.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*高640像素,分辨率300dpi,24位真彩色。应符合JPEG标准,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,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。文件扩展名应为JPG,详见下图:
2.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,左右对称。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;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;脸部宽度(两脸颊之间)180像素至300像素。